第一部分:关于交易中心的经营资质等方面的说明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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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津国际油气交易中心(简称“交易中心”)的设立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管理规定?是否取得相应经营许可?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》(国办发〔2012〕37号)的管理意见和《天津市商品现货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》的管理要求,交易中心于2023年7月经天津市人民政府依法批准设立。
交易中心是国内第1家获得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开展拼单集采的现货交易场所;是国内第2家获批开展产能预售、现货订单转让交易的油气现货交易场所。
1)交易品种:天然气、甲醇、乙二醇、燃料油等能源化工商品品类。
2)交易对象:实物商品(含基础设施能力)、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仓单或可转让提单等提货凭证,以及以实物商品为标的的非标预售或预购订单。
从事与交易中心交易商品相关的贸易、生产、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。根据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,不允许自然人参与交易中心的现货交易。
根据行业特性及交易模式特点,交易中心当前设立四大交易版块,分别是现货订单(LNG订单通等)交易版块、产能预售交易版块、拼单集采交易版块和现货商城交易版块。
交易中心是天津联合能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全资子公司;按有关部门安排,天津联合能源中心有限责任公司当前由新奥(天津)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持股比例70%、天津泰达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30%。
交易中心坚持开放共建理念,将分步聚合国内外产业伙伴,共同打造有公信力的三方交易平台。
交易中心在国内首创,邀约典型客户代表、三方机构等组建“公开、公平、公正”市场监督委员会(简称“三公委员会”),三公委员会是交易中心主动接受市场和客户监管的创新机制。三公委员会代表市场与客户,独立对交易中心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审查。
交易中心以 “共创、共治、共享”理念为指引,携手各类生态伙伴,共同打造有公信力的第三方交易平台。
1)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,打造公开、透明的商品要素交易市场,推动油气产业高质量发展。
2)秉承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维护交易秩序,保障交易各方合法权益。
3)坚守合规运营底线,基于实体企业需求,持续创新交易产品与服务。
第二部分:关于参与“LNG订单通”版块交易的问题说明
成为交易中心交易商须具备下列条件:
1)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。
2)从事经营交易中心交易现货商品相关业务,三年之内不存在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企业信息公示系统列为异常,或者没有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执行名单。
3)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、财务管理制度及完善的业务管理制度。
4)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经营设施。
5)具有一定资金实力及良好的企业信誉和市场声誉,拥有一定的经济承受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。
6)承诺遵守交易中心相关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。
7)满足交易中心规定的其他必要条件。
交易中心基于线下LNG商品交易特点,在全国划分多个区域性LNG商品预售与贸易分销市场;交易商自主选择对应区域和LNG现货订单批次、商品买入/卖出方向、采购/销售价格和商品数量、意向交收地,支付对应的履约定金后,就可以进行挂摘牌交易。
交易达成后,企业即持有了对应的现货采购或销售订单,订单到期后交易中心组织到期交收;订单到期前,企业也可申请提前交收,或以订单转让方式进行余缺调剂,以满足自身的生产经营需要。
交易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9点至11点半,13点半至15点(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),具体以公告为准。
“LNG订单通”的交易对象为分区域的、交收期为半月的、多批次非标LNG商品预售/预购订单,不同采购方/销售方挂牌时的意向交收地点均有差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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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易商可进行【订立/转让】操作,选择【商品买/卖】、【挂牌价格】、【商品数量】,然后点击【下单】完成商品买/卖挂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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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LNG订单通”具有提前锁量锁价、双向履约保障、公开透明、灵活自主等特点,切实满足实体企业对资源灵活配置的需求,助力实体企业管理市场不确定性。
【锁量锁价】交易期间,企业可提前锁定采购/销售商品的价格和数量,助力经营生产稳定。
【双向保障】买卖双方均需支付履约定金被交易中心冻结,双方履约均有保障,维护市场公平。
【公开透明】买/卖双方的报价报量公开透明,需供匹配更加高效。
【灵活自主】企业可根据生产经营变化,通过订立订单、订单转让或提前交收等方式,快速实现LNG资源的采购/销售和余缺调剂。
1)目的要件
-“LNG订单通”以实物交收为目的,不允许交易商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。
-期货交易主要是以标准化合约为交易对象,允许交易者以对冲平仓方式了结交易。
2)形式要件
①交易对象:
-“LNG订单通”的交易对象为分地区的、交收期为半月的多批次LNG商品预售/预购订单,每个采购方/销售方挂牌时的意向交收地点均有差异,为非标预售/预购订单。
-期货交易的交易对象为标准化月度合约。
②交易方式:
-“LNG订单通”的交易方式为挂摘牌交易,非集中交易。
-期货交易的交易方式为集中交易,具体包括集合竞价、连续竞价、电子撮合、匿名交易等交易方式。
3)参与主体
-LNG订单通:从事与LNG商品相关的贸易、生产、加工等经营活动的境内外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。根据国家及地方现有法律法规规定及监管要求,不允许自然人参与交易中心的现货交易。
-期货:允许企业、个人及其他投资者参与期货交易。
4)货物交收
-“LNG订单通”:商品交收率接近百分之一百,买卖双方交易商通过交易中心现货订单挂牌交易系统订立订单,订单到期后在线签署电子购销合同,进行货款结算、货物交收。交易中心根据买卖双方交易商提供的货物交付凭证、发票等相关单据,释放双方履约定金;不允许以现金方式进行交收。
-期货:交割率极低,仅有未平仓的极少部分持仓进入交割期进行现货交收(交割);交割方式为现金交割、实物交割。
1)交易商资格管理:交易商入市前须通过交易中心资格申请审核。
2)价格波动管理机制:交易中心制定完善的价格变化幅度管理办法,依照前日结算价设定当日最高价格波动幅度(5%),以保障市场稳定和防范交易风险。
3)风险警示机制:当交易商可用资金触及预警值时,交易中心将通过短信/系统告知等方式通知交易商风险情况;当交易商可用资金为负时,交易中心将要求交易商及时补足可用资金或调整订货量;
4)履约保障机制:交易中心冻结买卖双方交易商的履约定金,以保护交易商的合法权益;同时基于资金风险提示,交易商需及时追加可用资金;如未追加,将提示其限期转让或代为转让;如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转让,将被强制退出交易,以保障守约方的履约权益。
交易中心并严格遵循“交易中心管交易,银行管资金”的原则,与中国银行、民生银行、兴业银行等银行合作,对交易商出入金账户进行绑定,且绑定账户唯一。指定结算银行负责交易商的交易资金的清(结)算事项。此外,交易中心内部设置独立资金管理岗位,对交易商资金进行管理,并实行“双人双岗、分离管理”将交易商资金与交易中心自有资金分别进行管理,以杜绝内部出现违规操作的可能性,确保交易商资金的安全。
注:为了让您更全面地了解订单通的详细信息,交易中心将持续跟进客户的咨询与反馈,不断更新问题答疑。